精神病的罪與贖
精神病犯法該不該負責?今天這似乎已不成問題。不過在古代,人們卻為此“吵”了數千年。
有人認為,中國古代早有對精神病人的寬宥之法。因為先秦經典《周禮》中曾提出“三赦”:“一赦曰幼弱,再赦曰老耄,三赦曰蠢愚。”據東漢經學大師鄭玄解釋,蠢愚即天生呆傻之人。這在今天,屬于精神病中的一類。不過實際上,從先秦到漢朝,當老人、小孩、婦女乃至身高不足一定高度的人等,都逐漸被歸入刑罰減免的人群中時,精神病人還一直被當作正常人對待,“享受”著完全的刑事責任,直到有人站出來反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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